安彩高科: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7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5月23日采用通讯方式举行,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银辉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阅,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本议案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够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未发现该所及其工作人员有任何有损职业道德的行为,也未发现公司及公司工作人员有试图影响独立审计的行为,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关于出售相关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基于自身的发展规划,拟将现有运营的LNG、CNG贸易和加气站业务资产出售给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本次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将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和条件进行,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关于该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董事会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