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9-20  新湖中宝(600208)公司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签署偿债暨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该项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同时该项交易有助于减少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2、本次交易标的系上市公司股票,定价依据参考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和大宗交易的定价原则,定价结果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同意将该补充协议与原协议一起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薛安克 蔡家楣 徐晓东

2023年9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