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解除质押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股份解除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4年6月7日接到股东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解除质押事宜,具体事项如下。
股东名称 | 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恒兴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本次解质股份 | 228,206,250 | 209,991,540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股转完成前) | 28.63% | 100%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2.68% | 2.47% |
解质时间 | 2024年6月5日 | 2024年6月5日 |
持股数量(股转完成后) | 568,769,620 | 0 |
持股比例 | 6.68% | 0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 456,513,200 | 0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80.26% | 0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5.37% | 0 |
持股数量(含一致行动人)(股转完成后) | 2,426,341,766 | |
持股比例 | 28.52% |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 2,311,225,998 |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95.26% |
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已用于股东的股份协议转让过户。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