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关于首次回购股份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股份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7/9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3个月 |
预计回购金额 | 15,000万元~30,000万元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200万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02%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326.50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1.63元/股~1.64元/股 |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7月8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回购股份方案》):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拟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2.50元/股(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55)。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4年7月19日,公司首次实施本次回购股份,回购股份金额326.50万元,
回购股份200万股,回购股份价格区间1.63元/股-1.64元/股。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回购股份方案是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措施之一。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将按照“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积极实施,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