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顿5: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8证券代码:400128 证券简称:罗顿5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18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李庆
6.会议列席人员: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8人。董事李庆、刘飞、高松、方瑾、姜一飞、郭静萍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刘飞先生、吴帅女士、唐健俊先生、蒋伟锋先生因个人原因分别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刘飞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吴帅女士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唐健俊先生、蒋伟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郭静萍、方瑾、姜一飞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提起诉讼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拟针对琼海土地事项通过诉讼方式请求相关方赔偿损失及预期收益,本次诉讼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将授权管理层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3票。
其中,董事刘飞先生、高松先生、独立董事郭静萍女士弃权。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方瑾、姜一飞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