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顿5: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规定,作为罗顿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已了 解了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议的议案,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此次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中的被提名人员龚睿、姚鋆符 合相应任职条件,未发现《公司法》规定的禁止性情形,提名和 审议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均表 示同意。
独立董事:汪和俊、吴秋扬、方瑾
2026 年6 月18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