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药业: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6-04-02  西藏药业(600211)公司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12/19,由董事会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5 年12 月18 日~2026 年12 月17 日 预计回购金额 17,000万元~20,000万元

回购用途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4,000,058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1.24% 累计已回购金额 177,595,651.46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42.66元/股~45.98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 年12 月1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

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17,000 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20,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

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5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12 月25 日、2025 年12 月30 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 《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2025-04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2025-04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

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 年3 月,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

截至2026 年3 月月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

回购公司股份4,000,0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4%,购买的最高价为45.98 元/股,

最低价为42.66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77,595,651.46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

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

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02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