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能慧充: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2/6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3个月 |
预计回购金额 | 8,000万元~15,000万元 |
回购价格上限 | 9.00元/股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实际回购股数 | 1,355万股 |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1.95% |
实际回购金额 | 8,098.15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4.61元/股~7.53元/股 |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公司十一届十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00元/股(含)。
本次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2月7日披露的《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暨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3)。
二、 回购实施情况
1、2024年2月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2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2、2024年2月28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并于2024年3月1日披露了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1%暨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3、2024年3月2日、2024年4月2日分别披露了股份回购的相关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2024-009)。
4、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7.53元/股,最低价4.6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98.15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5、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内容。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6、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发生变化。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2月6日,公司首次披露股份回购方案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暨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首次披露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 回购前 | 回购完成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84,950,000 | 26.55 | 184,950,000 | 26.55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511,697,213 | 73.45 | 511,697,213 | 73.45 |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0 | 0 | 13,550,000 | 1.95 |
股份总数 | 696,647,213 | 100 | 696,647,213 | 100 |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13,550,000股,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3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特此公告。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