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01  亚星客车(600213)公司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被告

? 涉案的金额:345万元及利息;货款2,812,027.46元及利息249,305.00元;9,252,828.51元及违约金;6,063,432.36元利息;本金1300万元、利息74.10万元及违约金。

?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目前诉讼尚未开庭,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损益的影响。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近期收到法院寄达的《民事起诉状》、《传票》((2022)粤0114民初13228号、(2023)苏1003民初1934号、(2023)苏1003民初1714号、(2023)苏1202民初965号、(2023)苏1003民初2318号)。现将诉讼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案号管辖法院原告被告标的额诉讼 理由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目前进展
1(2022)粤0114民初13228号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广州福展汽车有限公司因被告一:任剑民 被告二: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345万元及利息委托合同纠纷原告与被告二签订《合作协议》,约定被告二向原告支付345万元的材料费用,原告委托被告一任剑民代为收取该笔款项。原告现诉请判令被告一任剑民立即向原告归还委托代理合同款345万元及利息,本公司对被告一的上述款项给付责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目前尚未开庭,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按照分阶段原则持续披露以上诉讼的进展情况,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三年四月一日

2(2023)苏1003民初1934号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北京网智运通科技有限公司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货款2,812,027.46元及利息249,305.00元买卖合同纠纷原告与被告签订《汽车配件采购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采购配件,被告尚欠剩余货款,因此原告提起诉讼,诉请判令被告支付所欠货款2,812,027.46元及利息249,305.00元,被告承担差旅费、律师费、人工费2万元,被告承担诉讼费以及其他费用。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
3(2023)苏1003民初1714号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江苏奥特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9,252,828.51元及违约金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江苏罗思韦尔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思韦尔公司”)与被告签订《采购合同》,约定罗思韦尔公司向被告提供配件。经核账确定被告拖欠罗思韦尔公司9,252,828.51元,之后罗思韦尔公司将上述债权转让给原告,原告将被告起诉,诉请判令被告支付欠款9,252,828.51元及违约金,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
4(2023)苏1202民初965号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江苏春兰清洁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6,063,432.36元利息修理合同纠纷原告与被告签订《延保售后服务协议》,约定被告聘请原告为过保配件提供维修服务,原告按约履行维修义务,剩余部分款项未支付,原告诉请判令被告立即给付原告维修和配件费6,063,432.36元及利息,诉讼费、保全费均由被告承担。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
5(2023)苏1003民初2318号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一:曹县交运城市公交有限公司 被告二:赵勇本金1300万元、利息74.10万元及违约金买卖合同纠纷原告与被告一签订《车辆销售合同(分期)》,约定被告一向原告购买车辆,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定履行了义务,但被告一未能按约分期支付货款。原告诉请判令被告立即给付所欠原告购车款本金1300万元、期内利息74.10万元及违约金。被告二对被告一的还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由被告承担。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