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10  亚星客车(600213)公司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阶段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诉讼涉案金额:9,252,828.51元及违约金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目前尚未最终判决,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情况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被江苏奥特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兰公司”)向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一审已审理终结。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投资者可查阅公告了解本案有关内容。

二、诉讼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收到法院寄达的《民事判决书》((2023)苏1003民初1714号),具体情况如下:

案号管辖法院原告被告标的额诉讼理由一审判决结果目前进展
(2023)苏1003民初1714号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江苏奥特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9,252,828.51元及违约金债权转让合同纠纷1.被告本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奥特兰公司欠款9,252,828.51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2.驳回原告奥特兰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3.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43,285一审判决阶段,已上诉

元,由被告本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目前尚未最终判决,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情况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按照分阶段原则持续披露以上诉讼的进展情况,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三年六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