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开庭,尚未判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金额:1、4,584,090元;2、13,034,316元;3、3,346,560元;4、22,727,914元
? 目前诉讼已开庭,尚未判决,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损益的影响。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近期收到法院寄达的《民事起诉状》、《传票》,现将诉讼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 案号 | 管辖法院 | 原告 | 被告 | 标的额 | 案由 | 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 目前进展 |
1 | (2022)黑0102民初50457号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 哈尔滨市丰达公交客运有限公司 | 被告一:哈尔滨亚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被告二: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4,584,090元 | 合同纠纷 | 原告经被告一购得本公司的车辆,因运营损失等问题,原告诉请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4,584,090元,并负担本案诉讼费用。 | 已开庭,尚未判决 |
2 | (2022)黑0102民初50458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 哈尔滨市丰达公交客运有限公司 | 被告一:哈尔滨亚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被告二: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 | 13,034,316元 | 合同纠纷 | 原告经被告一购得本公司车辆,因故障问题,原告诉请两被告返还购车款、赔偿损失共计13,034,316元,并负担本案诉讼费用。 | 已开庭,尚未判决 |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目前已开庭,尚未判决,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按照分阶段原则持续披露以上诉讼的进展情况,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
号 | 公司 | |||||||
3 | (2022)黑0102民初50459号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 哈尔滨浩达客运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 被告一:哈尔滨亚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被告二: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3,346,560元 | 合同纠纷 | 原告经被告一购得本公司的车辆,因运营损失等问题,原告诉请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3,346,560元,并负担本案诉讼费用。 | 已开庭,尚未判决 |
4 | (2022)黑0102民初50456号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 哈尔滨浩达客运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 被告一:哈尔滨亚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被告二: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22,727,914元 | 合同纠纷 | 原告经被告一购得本公司车辆,因故障问题,原告诉请两被告返还购车款、赔偿损失共计22,727,914元,并负担本案诉讼费用。 | 已开庭,尚未判决 |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