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金额:3,627,720元及违约金
? 目前诉讼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损益的影响。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近期收到法院寄达的《民事起诉状》、《传票》,现将诉讼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 案号 | 管辖法院 | 原告 | 被告 | 标的额 | 案由 | 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 目前进展 |
1 | (2023)苏1003民初3313号 |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春兰清洁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买卖合同纠纷 | 本公司采购的被告电池,因质量问题影响终端客户运营。本公司诉请被告提供有效的售后服务彻底解决相关问题,并负担本案诉讼费用。 | 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 |
2 | (2023)苏1003民初6494号 |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一:新疆元石益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二:邓敏 | 3,627,720元及违约金 | 买卖合同纠纷 | 本公司向被告一销售车辆,因部分购车款未给付,本公司诉请被告立即给付所欠购车款本金3,627,720元及违约金,并负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 | 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 |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目前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按照分阶段原则持续披露以上诉讼的进展情况,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三年八月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