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审理阶段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反诉被告(本诉原告)
? 反诉涉案金额:案件一:2,000万元;案件二:1,057.36万元;案件三:965.28万元
?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诉和反诉并案审理,目前尚未最终判决,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情况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向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判令哈尔滨市北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北环实业公司”)、哈尔滨亚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亚星公司”)向本公司给付货款21,683,178元、7,895,484.52元及其违约金,诉请判令哈尔滨北环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北环客运公司”)、哈尔滨亚星公司向本公司给付货款本金3,637,354.91元和逾期付款违约金。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哈尔滨北环实业公司、哈尔滨北环客运公司向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提起反诉,法院将本诉和反诉并案审理。
以上案件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6月3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投资者可查阅公告了解本案有关内容。
二、诉讼进展情况
公司近期收到法院送达的《反诉状》,获悉我司起诉哈尔滨北环实业公司、哈尔
滨北环客运公司开庭审理之后,二者反诉本公司,具体反诉情况如下:
案号 | 反诉原告(本诉被告) | 反诉被告(本诉原告) | 第三人 | 反诉金额 | 案由 | 反诉请求及理由 | 目前进展 |
(2023)苏1003民初625号 | 哈尔滨市北环实业有限公司 |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哈尔滨亚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2,000万元 | 买卖合同纠纷 | 本公司通过哈尔滨亚星公司向哈尔滨北环实业公司出售车辆。哈尔滨北环实业公司以部分车辆故障问题造成运营损失为由,诉请判令本公司赔偿2,000万元的违约损失并停止违约,并维修车辆或更换零部件,并诉请本诉、反诉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 一审审理阶段 |
(2023)苏1003民初628号 | 哈尔滨市北环实业有限公司 |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哈尔滨亚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1,057.36万元 | 买卖合同纠纷 | 本公司通过哈尔滨亚星公司向哈尔滨北环实业公司出售车辆。哈尔滨北环实业公司以部分车辆故障问题造成运营损失为由,诉请判令本公司赔偿1,057.36万元的违约损失并停止违约,并维修车辆或更换零部件,并诉请本诉、反诉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 一审审理阶段 |
(2023)苏1003民初635号 | 哈尔滨北环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哈尔滨亚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965.28万元 | 买卖合同纠纷 | 本公司通过哈尔滨亚星公司向哈尔滨北环实业公司出售车辆。哈尔滨北环实业公司以部分车辆故障问题造成运营损失为由,诉请判令本公司赔偿965.28万元的违约损失并停止违约,并维修车辆或更换零部件,并诉请本诉、反诉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 一审审理阶段 |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目前尚未最终判决,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情况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按照分阶段原则持续披露以上诉讼的进展情况,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三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