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星客车: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148.42万元
?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诉讼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损益的影响。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法院的《应诉通知书》《传票》等法律文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案号 | 管辖法院 | 原告 | 被告 | 标的额 | 案由 | 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 目前进展 |
(2023)鄂0202民初3364号 | 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 黄石市城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148.42万元 | 合同纠纷 | 本公司向原告黄石市城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车辆,因车辆故障给原告造成损失,因此原告现诉请判令本公司向其支付维修费31.32万元,诉请判令本公司赔偿停运损失117.1万元,并诉请本公司对原告部分车辆故障设备进行更换、安装,本案的诉讼费由本公司承担。 | 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 |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目前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按照分阶段原则持续披露以上诉讼的进展情况,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