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星客车: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金额:约900万元
?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诉讼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损益的影响。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受理案件通知书》,现将诉讼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案号 | 管辖法院 | 原告 | 被告 | 涉案金额 | 案由 | 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 目前进展 |
(2024)苏1003民初347号 |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一:安徽融智天骏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被告二:十堰市中沃万福旅游运输有限公司 | 约900万元 | 买卖合同纠纷 | 本公司与被告一安徽融智天骏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因案涉合同项下车款未付清,本公司诉请确认公司对买卖合同中部分辆车享有所有权,并判令二被告立即向本公司返还现存实际价值约900万元的车辆,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全部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 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 |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目前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按照分阶段原则持续披露以上诉讼的进展情况,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一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