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亚星:关于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5-24  *ST亚星(600213)公司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银行查询获悉公司部分账户被冻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开户行账号账户性质申请冻结金额实际冻结金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槐泗支行1015********* 1189一般户628,526.57元628,526.57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沧州车站支行0408*********** 0552一般户942,789.85元942,789.85元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营业部9550*********** 0171一般户910,000.00元910,000.00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5053****2448基本户7,271,730.00元20,166.55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5222****6696美元一般户1,500,000.00美元54,970.00美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4949****7315欧元一般户1,500,000.00欧元-
合计32,407,246.42元18,007,941.68元

注:美元汇率按7.2391计算,欧元汇率按7.8637计算,下同。

二、银行账户被冻结原因

本公司与运城市公共交通公司合同纠纷案,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晋08民初214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经运城市公共交通公司向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4)晋08执6号),冻结公司名下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槐泗支行账户的银行存款628,526.57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沧州车站支行账户的银行存款942,789.85元,合计1,571,316.42元。本公司与江苏志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2023)苏1003民初6341号),经江苏志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2023)苏1003执保1349号),法院裁定冻结本公司名下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营业部账户的银行存款910,000.00元。相关诉讼公告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6日披露的《亚星客车关于新增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本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票据追索权纠纷案,广东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粤0310民初962号、(2023)粤民再9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经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向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3)粤0310执3998号),分别冻结公司名下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账户的银行存款20,166.55元、54,970.00美元,合计人民币418,099.88元。相关诉讼公告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三、公司应对措施

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方协商,力争妥善解决银行账户资金冻结事项,尽快解除冻结银行账户并恢复正常状态,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四、银行账户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银行账户实际冻结金额18,007,941.68元,上述账户资金冻结期间不会对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经营业务开展和资金周转情况正常。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