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亚星: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金额:暂计3,824,915.62元
?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诉讼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损益的影响。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现将诉讼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目前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按照分阶段原则持续披露以上诉讼的进展情况,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六月十八日
案号 | 管辖法院 | 原告 | 被告 | 涉案金额 | 案由 | 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 目前进展 |
(2024)苏1003民初5125号 |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 黑龙江省飞驰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被告一:哈尔滨亚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被告二: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3,824,915.62元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从二被告处购买车辆,因运营损失问题,原告诉请将部分车辆退还给二被告,诉请二被告返还车款及利息,并承担原告营运损失,二者暂计3,824,915.62元,并诉请二被告承担诉讼费。 | 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 |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