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亚星: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金额:1,714,949.52元
?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诉讼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损益的影响。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传票》,现将诉讼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目前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按照分阶段原则持续披露以上诉讼的进展情况,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七月十九日
案号 | 管辖法院 | 原告 | 被告 | 涉案金额 | 案由 | 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 目前进展 |
(2024)苏1003民初6042号 |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 永吉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1,714,949.52元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司销售车辆给原告永吉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因故障问题,原告诉请公司更换部分车辆零部件,赔偿运营及电费损失1,694,949.52元、律师费20,000元,并承担案件诉讼费。 | 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 |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