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亚星:关于诉讼结果的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撤诉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金额:1,714,949.52元
?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公告的诉讼预计对公司损益影响较小,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影响情况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被原告永吉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吉公交”)向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判令公司更换部分车辆零部件,赔偿运营及电费损失1,694,949.52元、律师费2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7月19日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72),投资者可查阅公告了解本案有关内容。
二、诉讼结果
公司近期收到《民事裁定书》,案件具体结果如下:
案号 | 原告 | 被告 | 标的额 | 裁定结果 | 目前进展 |
(2024)苏1003民初6042号 | 永吉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1,714,949.52元 | 准许原告永吉公交撤诉。 诉讼费10117由永吉公交负担。 | 已撤诉 |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上述诉讼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影响较小,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影响情况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