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亚星:关于诉讼事项及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及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尚未开庭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金额:案件一1,875,082.9元,案件二1,656,432.4元
? 目前诉讼已开庭,已立案,尚未开庭,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损益的影响。
一、 诉讼的基本情况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传票》等法律文书,现将诉讼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案号 | 管辖法院 | 原告 | 被告 | 标的额 | 案由 | 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 目前进展 |
(2024)苏1003民初6846号 |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 郑州凯雪运输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1,875,082.9元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司向原告采购零部件,因货款问题,原告诉请公司支付货款及利息共暂计1,875,082.9元,并负担本案诉讼费用。 | 已立案,尚未开庭 |
(2024)苏1003民初7083号 |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 北京市窦店耀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1,656,432.4元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司向原告购买车辆,因货款问题,原告诉请公司给付原告购车款156.4万元、违约金暂计92,432.4元,并负担本案诉讼费用。 | 已立案,尚未开庭 |
二、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一)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及原因
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案,经申请人郑州凯雪运输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裁定冻结公司银行存款1,875,082.9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近期,经公司查询银行账户,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渡江桥支行2个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合计冻结金额为人民币1,894,265.43元。
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案,经申请人北京市窦店耀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申请财产保全,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裁定冻结公司银行存款1,70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
(二)公司应对措施
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方协商,力争妥善解决银行账户资金冻结事项,尽快解除冻结银行账户并恢复正常状态,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案件已立案,尚未开庭,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上述银行账户资金冻结期间不会对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要影响,公司经营业务开展和资金周转情况正常。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