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星3:重大诉讼公告2

查股网  2024-10-24  *ST亚星(60021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400255 证券简称:亚星3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传票的日期:2024年10月23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年10月18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来凤县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本案将于2024年11月1日上午9时0分于来凤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海华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来凤县城市客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田永友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被告来凤县城市客运有限公司与原告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2019年7月分别签订签订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供应车辆,被告应当支付购车款。由于被告未按合同付款,原告提起诉讼,双方于2020年10月达成民事调解,调解书生效后,被告并未按约履行,原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回款尚不足被告应承担的违约金,至今仍欠购车款本金1,613.6万元因被告至今仍欠购车款本金1,613.60万元,且被告目前已申请破产清算(相关破产清算案已于2023年9月由湖北省来凤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诉请原告的债权应作为共益债清偿。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确认原告对被告享有共益债1,613.60万元;

2、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公告日,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公告日,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密切关注并按照分阶段原则持续披露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截至公告日,除已披露诉讼、仲裁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备查文件目录

《民事起诉状》

《来凤县人民法院传票》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