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星3: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二)收到通知书的日期:2024年12月2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年11月26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检察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检察院送达的《民事抗诉申请书》《通知书》(西检民监(2024)588号),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西安旅商旅游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2、 被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陕西恒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3、 被申请人
公告编号:2024-018姓名或名称: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合同纠纷一案,由于被申请人的违约行为导致申请人合法权益收到损害,原生效判决认定事实错误,程序违法,损害申请人合法权益,故申请人提出抗诉。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 对本案提出抗诉,依法撤销原一审、第二审判决及再审申请裁定;
2. 抗诉支持改判被申请人赔偿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损失343.20万元;
3. 抗诉支持改判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公告日,本次诉讼案件尚未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公告日,本次诉讼案件尚未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密切关注并按照分阶段原则持续披露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除已披露诉讼、仲裁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公告编号:2024-018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民事抗诉申请书
(二)通知书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