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星3:重大诉讼进展公告2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4年10月15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年10月11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近日收到法院送达的(2024)苏1003民初9156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2、 被告一
姓名或名称:吉林省吉旅客运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3、 被告二
姓名或名称:吉林省吉旅客运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5-007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公司与被告一签订买卖合同,因被告一未支付剩余款项,被告二也未代还车款,故本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公司诉请被告一继续履行合同,向公司支付剩余购车款1519万元以及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被告二对被告一的民事责任承担补充责任。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准许原告本公司撤诉。
案件诉讼费33,435元由本公司负担。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公告的诉讼暂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有待于诉讼的执行情况而定,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判决执行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影响情况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公告编号:2025-007
六、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苏1003民初9156号之二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