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斯林: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说明及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6.26亿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2年度,公司能够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充分保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孙金云 | 程 皓 | 孙 林 |
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