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斯林: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派斯林 公告编号:临2023-051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7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7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拟定、审议流程、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解除限售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予日期、授予条件、授予价格、解除限售日期、解除限售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依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提升员工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2)。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监事会认为:《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考核指标科学、合理,具有全面性及可操作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确保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二三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