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斯林: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01  派斯林(60021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派斯林 公告编号:临2023-055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司于2023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

2.公司于2023年7月22日至2023年7月31日在公司内部网站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10天。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通过邮件或书面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或意见。

二、监事会核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

公司或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相关文件。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二三年八月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