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斯林: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二〇二四年九月九日
目 录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 2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1.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的议案...................................... 5
2.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6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会议时间:2024年9月9日14:00会议地点:长春市经济开发区南沙大街2888号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读会议须知
三、审议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1 | 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的议案 |
2 |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股东发言和回答股东提问
五、宣布股东大会现场出席情况
六、推选计票和监票人员
七、投票表决
八、休会
九、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
十一、宣布会议结束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依法行使权利,认真履行义务。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四、大会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五、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六、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登记发言一般以10人为限,超过10人时,可抽签决定有权发言者。发言顺序按照登记时间先后安排。
股东发言由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每一股东发言不超过两次,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两分钟。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或代表的股东和所持有的股份数,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并尽量简明扼要。股东如欲了解超出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范围的其他信息,可在会后向董事会办公室咨询。
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内幕信息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全部回答问题的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七、大会表决前,会议登记终止,并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股份总数。
八、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公司2024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25)。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投票表决时,应当按表决票中每项提案的表决要求填写并表示意见。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在计票开始后进场的股东不能参加投票表决,在开始现场表决前退场的股东,退场前请将已领取的表决票交还工作人员。
九、会议开始后请全体参会人员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十、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和接送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一、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基于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万丰智能工程有限公司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派斯林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的银行贷款提供最高5,000万元的抵押担保并签订担保合同,担保期限1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2)。
请予以审议。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况说明
因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实现,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需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037,500股进行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2,037,500股,由465,032,880股变更为462,995,380股;注册资本将减少2,037,500元,由465,032,880元变更为462,995,380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说明
基于前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如下修订:
序号 | 修改前条款 | 修改后条款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65,032,880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62,995,380元 |
2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65,032,880股,全部为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62,995,380股,全部为普通股。 |
基于上述情况,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相关人员办理本次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机关登记备案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4)。
请予以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