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医药:第九届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十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6月6日下午在浙江医药总部1号楼40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5月26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监事五人,实际参加监事五人。会议由监事陈春峰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监事长的议案》
会议一致选举吴逸园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长,监事长简历见附件。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8日
附件:第九届监事会监事长简历
吴逸园先生,1981年生,研究生,北京大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2004年7月至2016年5月,历任北京东方灵盾科技有限公司标引员、奥达国际生物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助理研究员、保诺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研究员、百济神州(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首席研究员;2016年5月至2017年7月,担任泰合中钰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投资部投资总监;2017年7月至2018年7月,担任北京燕园未来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投资开发部投资总监;2018年7月至2021年7月,担任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健康团队投资总监;2021年7月至今,担任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医药健康团队副总监。
吴逸园先生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逸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0,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