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医药:关于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2023年4月21日,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绍兴袍江创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三方经过友好协商,签署《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有关资产收购协议》(“协议”),将我司拥有的坐落于绍兴袍江斗门街道丁港、东堰地段的房屋、土地以及上述不动产范围内的附属设施、设备等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转让给绍兴袍江创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转让价格按照政府征收补偿标准执行,合计金额为人民币400,997,335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二、交易进展
自前次公告以来,公司已经与绍兴袍江创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完成上述标的资产转让手续,其中土地使用权及建(构)筑物已完成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三方已签署《房屋腾空验收单》。
公司于近日收到本次交易中资产交付里程碑付款193,936,128.50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本次交易补偿金394,434,796元,占协议总金额的
98.36%。公司已收款金额与协议总金额之差异6,562,539元包含:1)公司在搬迁进度中未能达成提前搬迁而取消支付的提前腾空搬迁奖562,717元;2)因搬迁中35KV双回路用电户号尚未完成过户而尚未支付的补偿款5,999,822元。根据协议,用电户号转移之未决事项并不影响整体资产交付与补偿款支付的履约。
综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已基本完成。
三、出售资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出售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有效回笼资金,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财务支持,对公司财务状况有积极影响,对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不利影响。
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由于本次交易中主要资产交付义务于2023年内完成,本次交易的完成将主要对公司2023年度损益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确定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