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医药: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九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时鉴于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决定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3,337,25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总价款约为29,000,000元(如在实施回购之前,出现激励计划中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情形的,回购价格将做相应调整),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该部分股份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964,975,000元变更为961,637,750元。(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证券时报》披露的《浙江医药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本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绍兴滨海新城致远中大道168号
2、申报时间: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6月10日9:00-17:00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575-85211969
5、传真:0575-85211976
特此公告。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