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医药:关于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下属昌海生物分公司和新昌制药厂召开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通过,选举陈春峰同志、章鹏飞同志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将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三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三年。附件: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特此公告。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附件: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陈春峰,男,1970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96年11月至2002年11月任新昌制药厂203车间主任,2002年11月至2004年11月任新昌制药厂合一厂厂长,2004年11月至2011年6月任浙江医药维生素厂副厂长,2011年6月至2015年7月任新昌制药厂副厂长。2015年8月至今任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昌海生物分公司党总支副书记和常务副总经理,2018年5月起兼任昌海生物分公司工会主席,2018年9月起兼任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2018年10月起兼任浙江医药工会联合会主席。
章鹏飞,男,1970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9年7月至1996年7月在新昌制药厂抗二车间工作,1996年7月至1998年7月任新昌制药厂异植物醇车间段工长,1998年7月至2002年4月任新昌制药厂206车间副主任,2002年4月至2004年5月任新昌制药厂601车间主任,2004年5月-2022年12月历任新昌制药厂保健品分厂副厂长、厂长,2011年12月至今任新昌制药厂党委委员、工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