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再资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5  中再资环(600217)公司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开展工作,积极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作用。现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对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工作程序、议事规则、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的有关事项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委员中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组成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㈠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组成:2021年7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为独立董事韩复龄先生、孙东莹先生和股东董事孔庆凯先生,会计专业人士韩复龄先生为主任委员。该三位委员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2022年6月22

日。㈡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组成:2022年6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委任独立董事韩复龄先生、孙东莹先生和股东董事张海航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韩复龄先生为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年度内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适时召开了5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其中:

㈠2022年2月11日召开会议听取了公司财务总监的说明,审阅了公司拟提交年审机构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同意以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会计报表为基础开展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对涉及会计报表的重大事项,应形成单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相关部门要按照规定密切配合审计机构,确保年审工作按计划完成;审计机构在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须提交审计委员会进行再次审阅,并保持与审计委员会的必要沟通;审计机构须按既定审计工作计划向公司提交审计报告。

㈡2022年4月1日召开会议审阅了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称中天运所)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初步审计意见,听取了公司财务总监和中天运所所项目人员对审计进展情况的汇报。

㈢2022年4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小组编制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㈣2022年5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事宜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㈤2022年8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同意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㈠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⒈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服务的是中天运所。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认为年审机构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审计人员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操守,在审计服务中履行了相关责任。年审机构按照审计程序,依据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如期为公司出具了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天运所从2015年度开始受聘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累计连续为公司提供7个年度审计服务,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2年5月,公司通过邀请招标方式选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向数家会计师事务所发出招标邀请,共有包括中天运所在内的7家单位参与投标,中标单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为保证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通过招标方式拟定大华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2年5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议将聘任大华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⒉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经审核,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支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中天运所2021年度财报审计费84万元,内控审计21万元,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⒊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确认了年度审计计划的相关工作安排,就2021年度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和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且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⒋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我们认为中天运所对公司2021年度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㈡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报告期内,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有针对性地对后续审计工作提出了专业建议。我们重点关注了公司会计政策执行情况、影响公司财务报告的关键会计和审计事项,公司财务报告不存在相关欺诈、舞弊行为,不存在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㈢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制定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方案,并积极督导公司开展好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

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本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㈣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为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能够与年审机构进行更加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保障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各项审计工作。㈤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解,并与相关人员进行了充分沟通,重点关注了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和合理性。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我们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依托各自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发挥各自的专业能力,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监督、指导职能,推动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年度,我们将继续发挥自身优势,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交流,以及对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构的监督和评估,持续规范公司治理,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以下无正文)审计委员会委员:

韩复龄 孙东莹 徐铁城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