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再资环: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一、会议主持人:葛书院董事长
二、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B座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会议审议议案: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
1 | 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 | 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3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4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5 |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6 | 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 |
7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 |
8 | 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下属企业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 |
9 |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六、会议议程
㈠董事长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参会股东和股东代表及列席人员情况;㈡推举计票人、监票人;㈢报告各项议案,股东发言;㈣逐项投票表决;㈤计票人统计现场选票;㈥计票人统计网络选票;㈦监票人宣布综合表决结果;㈧董事长宣读股东大会决议;㈨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㈩董事长宣布会议结束。
七、其他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的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八、议案
议案1:
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在,受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我向股东大会做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报告已经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度(报告期),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相关规定,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的角度出发,认真贯彻执行股东
大会决议,积极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勤勉尽责开展各项工作,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持续强化内控管理,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保障公司稳健发展。
一、报告期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我国传统消费市场“遇冷”,家用电器零售总额与上年相比(以下称同比)下降,经过产业链传导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以下称废电)回收拆解处理行业造成一定冲击,加之废电处理基金补贴标准下调、疫情、限电等因素影响,废电回收市场竞争加剧,废电拆解处理行业下游需求同比相对偏弱,废电拆解处理企业开工率同比下降,废电回收处理量出现年度负增长。公司新业务前期储备不足,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进展缓慢。面对内外部不利环境,公司管理层团结和带领全体员工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抓铁有痕的决心、久久为功的韧劲,多点出击,多措并举,节支降耗,开源创收,构建平稳有序、干事创业的运营管理氛围,追求公司效益的最大化。持续加大运营管控力度,不断健全和完善废电采购网络体系建设,努力提高废电采购交易话语权,优化废电收储模式,错峰、错品类收储废电,严格控制废电采购成本;不断强化生产组织管理,优化生产经营动态管控机制,适时调整废电处理品种结构,提高利润贡献度较高的废电品类处理比例,升级改造既有生产线,提升生产线的生产效率;紧盯大宗商品市场行情,强化产品销售管理,精准研判市场趋势,动态调整销售策略,升级销售平台功能,保证销售效益水平;持续加大产品深加工力度,努力提高产品附加值水平;加大废电非基金业务和工业固废业务新客户拓展力度,有序推进工业固废和生物质颗粒RDF(垃圾衍生燃料)项目;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金周转率,积极争取政策性银行资金支持,以应收废电处理基金补贴款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进行具有追索权的保理融资,有效改善流动
资金紧缺局面。报告期,公司努力将相关不利影响降至最低,但公司部分子公司的物流受限,生产受阻,同比而言,废电采购成本上涨,废电处理量减少,营业收入和毛利率下降,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与预期目标差距较大。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23亿元,同比减少3.46亿元;营业成本发生25.70亿元,同比减少0.47亿元;实现利润总额0.33亿元,同比减少2.69亿元;实现净利润0.64亿元,同比减少2.35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0.64亿元,同比减少2.38亿元。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73.28亿元,较年初增加1.38亿元;总负债47.78亿元,较年初增加0.88亿元;公司净资产25.51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5.38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5.19%,较年初下降了0.03个百分点。
二、2022年度董事会履职情况
㈠董事变动情况
1.报告期内,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为股东董事徐如奎先生、孔庆凯先生、李涛先生、张海航先生、独立董事韩复龄先生、田晖女士和孙东莹先生等七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至2022年6月22日。2022年6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股东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前述七人留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2.报告期后,董事变动情况:
⑴徐如奎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于2023年2月9日向公司董事会请求辞去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2023年3月7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葛书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同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选举葛书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⑵李涛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于2023年3月3日向公司董事会请求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2023年4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徐铁城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选举徐铁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截止本报告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为葛书院先生、孔庆凯先生、徐铁城先生、张海航先生、独立董事韩复龄先生、田晖女士和孙东莹先生等七人,其中葛书院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㈡董事会会议召开和决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计召开10次会议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至第六十六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至第四次会议,其中:现场方式2次,通讯方式8次,共计审议通过39项议案。分别对公司报告期内定期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年度投资计划、修改章程、年度融资计划、为下属企业融资提供担保、聘请年度审计机构、董事会换届选举、续聘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及时的审议,在充分考虑中小股东利益和诉求的基础上,满足了公司生产经营的适时需求。
㈢与股东进行沟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完成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选举、续聘工作,保障了董事会和管理层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㈣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其中1次年度股东大
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共计审议通过28项议案,主要涉及非公开发行股份、公司年度报告、选举董事和监事、为下属企业融资提供担保、修改章程等事项。历次股东大会均由董事会召集,均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均经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均进行了及时披露,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内认真履行职责,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充分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本着积极回报投资者的原则,制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22年6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2022年7月21日为股权登记日,以2022年7月22日为现金红利发放日,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21年年末总股本1,388,659,7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3,886,597.82元(含税)。
㈤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其工作细则履行相应职责,分别及时召开会议对年报编审、年度审计机构的聘任、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方案、高管人员绩效年薪分配方案、董事候选人和续聘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意见。
㈥董事履职情况⒈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均能按规定和要求,及时学习证券市场最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监管信息,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和重大事项等情况,不断提升履职能力,积极推动公司规范
化治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⒉报告期内,董事未有缺席董事会议的情形发生。全体董事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事项均进行了事前的充分了解和讨论,在审慎审议后均按自己的真实意愿和独立判断进行表决。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与要求,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审慎、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并按规定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专项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撑,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内召开的历次董事会议审议的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㈦信息披露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执行《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报告期内,公司共计披露各类公告87个,其中临时公告81个。
㈧公司治理制度修订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认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结合公司管控需要,持续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不断促进公司规范运作。⒈为加强党建工作,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将党建相关内容写入章程。⒉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以上章程和制度的修订均经公司董事会议审议通过,章程修订事宜后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按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披露程序,进行了必要的报备。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致力于建立高效、流畅的投资者互动通道,公平对待全体投资者,积极维护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健康、稳定的关系。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电话、电邮、上证“e互动”平台做好与投资者的沟通工作,合法、合规、及时地处理投资者咨询,其中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共计回答投资者提问38个;历次股东大会均向投资者提供网络投票渠道,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要事项表决结果进行了单独计票和披露。㈩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继续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股票项目。董事会召集、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议案,公司及时向证监会提交了申报材料,取得证监会受理,收到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后,按照相关要求向证监会报送了反馈意见回复及相关资料。2022年8月1日,公司向证监会报送了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之回复报告。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制度后,公司再融资项目由证监会平移到交易所审核。2023年3月4日,上交所决定受理公司报送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并依法进行审核。2023年3月28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159号)。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上述问询函的要求,对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并于2023年5月11日向上交所提交了回复。
三、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度,董事会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促进公司经营计划的完成,为公司未来发展打造坚实的基础:
1.持续强化对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切实贯彻落实监管规定和要求,根据规定的变化以及公司发展的需要,及时健全和完善治理机制,确保公司法人治理合法、合规;
2.继续积极推进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工作。按照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编制材料,及时履行审议、披露程序,按时完成各环节工作,推动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项目顺利完成;
3.推进公司业务板块的协同发展,提高产品深加工程度和附加值水平,确保公司规范高效运转;
4.加大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力度,多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有效沟通,保障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巩固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5.对经理层工作进行及时、有效的检查和督导,夯实管理层责任,关注重大决策事项,推动公司可持续性健康发展。
感谢公司监事会和经理层成员在2022年度对董事会工作的支持!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谢谢大家!
议案2:
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在,受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委托,我向股东大会做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报告已经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度(以下称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监事会成员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适逢公司监事会换届,履职监事为第七届监事会成员和第八届监事会成员。报告期内有监事因工作变动辞任,有监事因任期届满离任。
㈠报告期内,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为任越先生、郭红云女士和蔡海珍女士,其中任越先生为监事会主席,蔡海珍女士为职工代表监事。
蔡海珍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于2022年1月25日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职务。由于蔡海珍女士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蔡海珍女士履职至新的职工代表监事到任日即2022年6月22日。
报告期内,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日即2022年6月22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成员为任越先生、郭红云女士和蔡海珍女士。
㈡报告期内,进行了监事会换届选举。
1.报告期内,因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提议、2022年6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穆晓峰先生和郭红云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2.2022年6月14日召开的公司员工大会选举唐卓娅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3.2022年6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穆晓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
报告期内,自2022年6月23日起,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为穆晓峰先生、郭红云女士和唐卓娅女士,其中:穆晓峰先生为监事会主席,唐卓娅女士为职工代表监事。
㈢报告期后,监事的变化情况
唐卓娅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于2022年12月29日申请辞去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职务。由于唐卓娅女士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唐卓娅女士履职至新的职工代表监事到任日。
2023年2月3日召开的公司员工大会选举李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至此,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为穆晓峰先生、郭红云女士和李军先生。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监事会共计召开了6次会议,其中现场方式2次,专人送达方式4次,累计审议通过11项议案。
㈠2022年4月21日,现场方式召开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⒈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⒊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⒋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⒍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6)刊登在2022年4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㈡2022年4月25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召开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㈢2022年5月31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召开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形成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6)刊登在2022年6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㈣2022年6月2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形成决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穆晓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4)刊登在2022年6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㈤2022年8月26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召开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形成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㈥2022年10月27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召开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形成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上述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次会议决议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免予临时公告。
三、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勤勉尽职,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列席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董事会会议和查阅相关文件等形式,对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和决议事项、董事会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认真的监督,及时发表了意见和建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均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行使职权、履行义务,运行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贯彻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决策科学合理。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有效保证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四、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对每期定期报告进行审
核并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并不定期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履行监督职能。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核算体系健全,相关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公司定期报告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编制,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㈠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变更了从唐山中再生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购买租用的办公和后勤类相关资产的范围,涉及减少交易金额约1,338.54万元。鉴于本次调整涉及关联交易,时任关联董事徐如奎先生、孔庆凯先生、张海航先生对该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韩复龄先生、田晖女士和孙东莹先生共同对变更收购资产范围暨关联交易发表了专项意见。公司就此事项及时进行了披露。此次调整关联资产收购范围的决策程序和披露符合规定。
㈡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重大资产出售行为。
六、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持续关注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制定的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需要,2022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重大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在风险控制方面发挥了应有的防范作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均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八、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实现与预测存在较大差异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7月15日发布《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临2022-036),预计2022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000万元到7,000万元,同比将减少10,548万元到11,548万元,同比减少60%到66%;预计2022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500万元到6,500万元,同比将减少9,440万元到10,440万元,同比减少59%到65%。
公司2022年8月30日发布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2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03.7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244.14万元,降幅为
64.08%,2022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705.6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234.79万元,降幅为64.21%。
报告期内,公司相应期间实现业绩和发布的业绩预告不存在差异。
九、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计划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紧密围绕公司2023年生产经营目标和
工作任务,持续加强自身建设,督导公司相关人员加强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学习,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专业培训,不断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国家相关法规政策以及财务、审计、内控等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监督水平,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切实保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有效发挥应有的职能。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谢谢大家!
议案3: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在,受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我向股东大会汇报《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报表合并范围
本报告对包括黑龙江省中再生废旧家电拆解有限公司、唐山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山东中绿资源再生有限公司、中再生洛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湖北蕲春鑫丰废旧家电拆解有限公司、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四川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中再资环(北京)环境
服务有限公司、江西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广东华清废旧电器处理有限公司、湖北丰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宁夏亿能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开发有限公司等12家全资子公司,1家控股子公司云南巨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唐山中再生仓储物流有限公司、中再生(唐山)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浙江蓝天废旧家电回收处理有限公司、广东中再生环境服务公司、安徽中再生环境服务公司、河北中再生环境服务公司6家孙公司。公司对陕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事项进行了整改,并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且已进行公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受影响的以前年度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二、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元/股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幅度 |
营业总收入 | 312,321.29 | 346,915.41 | -9.97% |
营业利润 | 3,209.23 | 29,470.33 | -89.11% |
利润总额 | 3,270.76 | 30,182.53 | -89.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371.92 | 30,181.61 | -78.8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493.13 | 27,823.18 | -80.26%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459 | 0.2173 | -78.8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54 | 12.20 | 减少9.66个百分点 |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本报告期初 | 增减变动幅度 |
总资产 | 732,812.18 | 719,029.21 | 1.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 253,754.66 | 248,771.40 | 2.00% |
股份总数 | 138,865.98 | 138,865.98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1.83 | 1.79 | 2.00% |
三、2022年度经营情况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2,321.29万元,同比减少9.97%;实现营业利润3,209.23万元,同比减少89.1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6,371.92万元,同比减少78.89%。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变动额 | 变动率 |
营业收入 | 312,321.29 | 346,915.41 | -34,594.12 | -9.97% |
营业成本 | 257,023.55 | 261,742.36 | -4,718.81 | -1.80%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3,455.52 | 2,867.42 | 588.10 | 20.51% |
销售费用 | 6,469.77 | 7,703.45 | -1,233.68 | -16.01% |
管理费用 | 13,109.02 | 14,435.01 | -1,325.99 | -9.19% |
财务费用 | 15,753.02 | 16,047.43 | -294.41 | -1.83% |
资产减值损失 | 22,258.97 | 20,618.99 | 1,639.98 | 7.95% |
投资收益 | 173.27 | 276.06 | -102.79 | -37.23% |
营业利润 | 3,209.23 | 29,470.33 | -26,261.10 | -89.11% |
营业外收入 | 113.11 | 1,021.83 | -908.72 | -88.93% |
营业外支出 | 51.59 | 309.63 | -258.04 | -83.34% |
利润总额 | 3,270.76 | 30,182.53 | -26,911.77 | -89.16% |
所得税费用 | -3,086.63 | 330.01 | -3,416.64 | -1035.31% |
净利润 | 6,357.39 | 29,852.51 | -23,495.12 | -78.7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371.92 | 30,181.61 | -23,809.69 | -78.89%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459 | 0.2173 | -0.17 | -78.89% |
1.营业收入同比下降9.97%,其主要原因是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拆解量减少以及废电拆解基金补贴标准下调;
2.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20.51%,其主要原因是公司自身回收网络业务规模提高,销售额增加,附加税增加;
3.销售费用同比下降16.01%,其主要原因是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拆解量减少,相关的危废处置费减少;职工薪酬减少;
4.管理费用同比下降9.19%,其主要原因是加强费用管控;
5.财务费用同比下降1.83%,其主要原因是公司贴现利息减少;
6.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7.95%,其主要原因是对联营企业淮安
华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减值损失增加;
7.投资收益同比下降37.23%,其主要原因是联营企业淮安华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期实现净利润减少,按持股比例13.29%确认的投资收益减少;
8.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88.93%,其主要原因是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减少。
9.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83.34%,其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减少。
四、公司财务状况
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73.28亿元,较年初增加1.38亿元。其中:流动资产61.86亿元,较年初增加0.23亿元;长期股权投资0.79亿元,较年初减少0.24亿元;总负债47.78亿元,较年初增加0.88亿元,流动负债17.81亿元,较年初减少14.24亿元,公司净资产
25.51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5.38亿元。报告期末资产负债率为65.19%,较年初减少0.03个百分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年末数 | 年初数 | 变动额 | 变动率 |
预付款项 | 5,895.11 | 7,491.47 | -1,596.36 | -21.31% |
其他应收款 | 2,947.43 | 3,469.37 | -521.94 | -15.04% |
存货 | 37,333.42 | 22,370.76 | 14,962.66 | 66.88% |
其他流动资产 | 5,216.46 | 4,113.72 | 1,102.74 | 26.81% |
长期待摊费用 | 39.95 | 81.64 | -41.69 | -51.07% |
应付票据 | 0.00 | 2,400.00 | -2,400.00 | -100.00% |
预收款项 | 419.22 | 1,921.69 | -1,502.47 | -78.18% |
应付职工薪酬 | 4,226.95 | 4,854.87 | -627.92 | -12.93% |
应交税费 | 13,961.78 | 14,089.93 | -128.15 | -0.91% |
其他应付款 | 3,180.35 | 4,862.65 | -1,682.30 | -34.6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6,512.16 | 21,650.93 | 14,861.23 | 68.64% |
项目名称 | 年末数 | 年初数 | 变动额 | 变动率 |
长期借款 | 229,231.24 | 54,638.00 | 174,593.24 | 319.55% |
长期应付款 | 61,170.78 | 86,137.15 | -24,966.37 | -28.98% |
1.预付款项:年末金额较年初下降21.31%,其主要原因是预付货款减少;
2.其他应收款:年末金额较年初下降15.04%,其主要原因是应收财政扶持资金减少;
3.存货:年末金额较年初上升66.88%,其主要原因是受疫情防控等因素影响,拆解物销售不畅,存货上升;
3.其他流动资产:年末金额较年初增加26.81%,其主要原因是增值税留抵税额增加;
4.长期待摊费用:年末金额较年初下降51.07%,其主要原因是费用摊销;
5.应付票据:年末金额较年初下降100%,其主要原因是票据结算减少;
6.预收款项:年末金额较年初下降78.18%,其主要原因是无合同的预收货款减少;
7.应付职工薪酬:年末金额较年初下降12.93%,其主要原因是奖金减少;
8.应交税费:年末金额较年初下降0.91%,其主要原因是应交企业所得税减少;
9.其他应付款:年末金额较年初下降34.60%,其主要原因是应付利息减少;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年末金额较年初增加68.64%,其主要原因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
11.长期借款:年末金额较年初增加319.55%,其主要原因是融资结构优化,长期借款增加;
12.长期应付款:年末金额较年初减少28.98%,其主要原因是资
产证券化融资减少。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谢谢大家!
议案4: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在,受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我向股东大会汇报《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928,605.42元,年初未分配利润105,504,994.80元,年末未分配利润即可供股东分配利润80,689,791.5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公司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的分配,不进行股票股利的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谢谢大家!
议案5: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编制与披露的相关要求,以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编制了2022年年度报告,经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摘要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现将其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谢谢大家!
议案6:
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在,受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我向股东大会汇报《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发展计划和经营目标编制公司2023年度预算
方案如下:
一、编制基础
根据公司2022年度的实际运行情况和结果,在充分考虑下列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结合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编制。
二、基本假设
㈠依据《关于调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的通知》(财税〔2021〕10号)文件,执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以下简称“基金补贴”)标准。
㈡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
㈢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㈣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涉及税收政策将在正常范围内波动。
㈤无其他不可抗拒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三、编制说明
㈠主营业务收入:
1.拆解物销售收入:按产销平衡的销售原则及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编制。
2.基金补贴收入:执行财税〔2021〕10号文。
㈡主营业务成本:结合2022年度公司生产成本和采购成本实际水平,压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原材料采购成本,并将加强各项费用控制的前提下编制。
㈢人力成本:结合2022年度实际水平,考虑到薪资费用、社保费用变动编制。
㈣主要材料消耗、水电气、折旧等指标:以2022年实际,并结合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编制。
㈤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计划测定编制。
四、2023年度预算情况
㈠营业收入预算公司2023年预计实现营业收入33亿元,较2022年增加2亿元,增长7%。
㈡投资预算公司2023年度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投资计划总额为55,867万元,其中:一般更新改造和升级改造项目4,837万元,重大项目51,030万元。2023年公司将坚定不移锚定效益提升目标,落细落实提质降本、挖潜降费等重点工作,为全面实现2023年目标任务而努力。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谢谢大家!
议案7:
关于公司2023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在,受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我向股东大会汇报《关于公司2023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为提高公司融资效率,结合公司资金现状和2023年度运营计划对资金的需求,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提出公司2023年度融资计划:
一、拟申请授信及融资主体、额度和期限
公司及黑龙江省中再生废旧家电拆解有限公司、唐山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宁夏亿能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开发有限公司、山东中绿资源再生有限公司、中再生洛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四川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湖北蕲春鑫丰废旧家电拆解有限公司、湖北丰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江西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浙江蓝天废旧家电回收处理有限公司、广东华清废旧电器处理有限公司、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等下属全资企业,以及控股子公司云南巨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下属企业)因原有授信额度到期以及新增资金需求,为满足公司及下属企业经营发展需要,保证公司战略的实施,公司及下属企业2023年度拟申请总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82.5亿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
二、公司及下属企业的具体授信额度、授信银行、授信主体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依据各自的需求进行调整,并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如在额度生效期间有新设下属企业,可以在上述预计的授信额度内分配使用。
三、具体授信银行及对应的授信额度、授信品种、授信期限、担保方式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最终结果、公司及下属企业最终同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四、办理上述总额度内授信协议项下相关融资业务时,授权公司及下属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根据实际经营状况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有效期内办理贷款业务的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上述融资事项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不超过2024年6月30日。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谢谢大家!
议案8:
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下属企业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在,受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我向股东大会汇报《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下属企业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企业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2023年度拟为下属企业融资提供担保。
一、拟被担保主体、担保的额度和期限
黑龙江省中再生废旧家电拆解有限公司、唐山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宁夏亿能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开发有限公司、山东中绿资源再生有限公司、中再生洛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四川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湖北蕲春鑫丰废旧家电拆解有限公司、湖北丰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江西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浙江蓝天废旧家电回收处理有限公司、广东华清废旧电器处理有限公司、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等十二家下属全资企业,2023年度因原有授信担保额度到期、自身授信规模增加及经营发展的需求,拟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办理融资,公司拟为上述下属企业的银行授信及相应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
二、对上述各主体之担保额度,可根据实际需求在上述总担保额
度范围内进行调整,并在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三、上述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额度、品种、期限、担保方式以各主体最终同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四、办理上述总额度内担保协议项下相关业务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根据实际经营状况需要,在总额度内、有效期内办理贷款业务的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上述为下属企业融资提供担保事项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不超过2024年6月30日。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谢谢大家!
议案9: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议 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在,受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我向股东大会汇报《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保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
1.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授权经理层与审计机构沟通,参照审计机构2022年度审计的收费标准,结合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最终确定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