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再资环: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
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再生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中再生)与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股东黑龙江省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黑龙江中再生)于2023年7月18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黑龙江中再生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9,229,200股(占公司总股数4.99%)转让给中再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6)。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接中再生通知,其已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股份转让事宜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日期为2023年11月20日。至此,本次协议转让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中再生对公司的持股比例由25.84%增至30.83%。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变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协议转让完成前 | 本次变动情况 | 协议转让完成后 |
序号 | 股数 | 占总股数比例 | 股数 | 占总股数比例 | 股数 | 占总股数比例 | |
1 | 中再生 | 358,891,083 | 25.84% | 69,229,200 | 4.99% | 428,120,283 | 30.83% |
2 | 中再资源再生开发有限公司 | 104,667,052 | 7.54% | 0 | 0 | 104,667,052 | 7.54% |
3 | 黑龙江中再生 | 99,355,457 | 7.15% | -69,229,200 | 4.99% | 30,126,257 | 2.17% |
4 | 广东华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62,549,685 | 4.50% | 0 | 0 | 62,549,685 | 4.50% |
5 |
中再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53,394,635 | 3.85% | 0 | 0 | 53,394,635 | 3.85% | ||
6 | 银晟资本(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7,556,325 | 0.54% | 0 | 0 | 7,556,325 | 0.54% |
7 | 供销集团北京鑫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270,216 | 0.45% | 0 | 0 | 6,270,216 | 0.45% |
合计 | 692,684,453 | 49.88% | 0 | 0 | 692,684,453 | 49.88% |
注:上表出现的合计数比例与各分项比例之和尾数的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和比例均未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没有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中再生,实际控制人仍为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