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铝业: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上午9时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以书面、传真和邮件方式通知了各位参会人员。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吕正风先生主持,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印尼宾坦工业园年产25万吨电解铝、26万吨炭素项目的议案》
公司在印尼宾坦南山工业园建有产能200万吨/年的氧化铝厂,为有效利用同一工业园区内氧化铝资源生产电解铝,降低生产电解铝成本,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公司决定通过全资子公司NANSHAN ALUMINIUM SINGAPORE CO. PTE. LTD.及PRIMEALUMINIUM INTERNATIONAL PTE. LTD.出资建设印尼宾坦工业园年产25万吨电解铝、26万吨炭素项目,并配套建设码头、水库和渣场等公辅设施。
该项目建设主体为PT. Bintan Electrolytic Aluminium,总投资金额约60.63亿元人民币,由项目企业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5)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