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铝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01  南山铝业(60021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219 证券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3-032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6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烟台龙口市南山国际会议中心三楼白玉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950,457,16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33.739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是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1.01选举吕正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3,826,071,00796.8513
1.02选举宋昌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3,847,928,58897.4046
1.03选举郝维松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3,950,710,073100.0064
1.04选举顾华锋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3,950,710,074100.0064
1.05选举闫金安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3,951,937,075100.0374
1.06选举隋冠男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3,949,039,57699.9641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2.01选举方玉峰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3,952,235,321100.0450
2.02选举梁仕念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3,937,995,67999.6845
2.03选举季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3,960,222,363100.2471

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3.01选举马正清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3,865,234,60697.8427
3.02选举梁升香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3,960,222,662100.2471
3.03选举姚强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3,865,234,60897.8427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01选举吕正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654,871,35284.0378
1.02选举宋昌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676,728,93386.8427
1.03选举郝维松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779,510,418100.0324
1.04选举顾华锋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779,510,419100.0324
1.05选举闫金安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780,737,420100.1899
1.06选举隋冠男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777,839,92199.8180
2.01选举方玉峰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781,035,666100.2281
2.02选举梁仕念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766,796,02498.4008
2.03选举季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789,022,708101.2531
3.01选举马正清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694,034,95189.0636
3.02选举梁升香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789,023,007101.2531
3.03选举姚强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694,034,95389.0636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议案2、议案3均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均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

律师:凌浩、段君僖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相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