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铝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3-12  南山铝业(600219)公司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议于2024年3月11日上午10时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4年3月1日以书面、传真和邮件方式通知了各位参会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吕正风先生主持,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PT. Bintan Alumina Indonesia提供担保展期并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PT. Bintan Alumina Indonesia(以下简称“BAI”)公司采购原材料及产成品销售融资需求,公司拟与印度尼西亚曼迪利银行签署《担保合同修改协议》,为BAI公司在曼迪利银行申请额度为2,000万美元的担保展期,并将担保额度增加至3,500万美元。本次担保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双方有权签字人签署《担保合同修改协议》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5年2月25日。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情形,BAI公司其他股东不对其提供担保。本次为BAI公司增加的担保额度,需报国家外汇管理局烟台市分局备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PT. Bintan Alumina Indonesia提供担保展期并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