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铝业: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拟办理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9-09  南山铝业(600219)公司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拟办理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前期收到公司控股股东 南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集团”)通知,南山集团拟以其持有的公司 部分A 股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 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对南山集团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5]4280 号), 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2025 年12 月27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 换公司债券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0)。

2026 年9 月7 日,公司收到南山集团通知,南山集团拟启动本次债券第二 期发行(以下简称“本期可交换债券”)。本期可交换债券发行将采取股票担保 及信托形式,南山集团以其合法持有的部分公司A 股股票作为担保及信托财产, 并拟办理相应担保与信托登记,以保障本期可交换债券持有人能够按约定交换标 的股票,同时确保本期债券本息如期足额兑付。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可交换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细则》等的相关要求,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 的主要内容如下:

1、南山集团与本次可交换债券受托管理人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金圆统一证券”)签署了《南山集团有限公司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 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之担保及信托合同》及《南山集团有限公司2025 年面向 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之担保及信托合同之补充合同》,约定预 备用于交换的公司A 股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票”)及其孳息为本次可交换债 券的担保及信托财产(以下简称“担保及信托财产”);

2、金圆统一证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担保

及信托专户,账户名为“南山集团-金圆统一证券-26 南K3EB 担保及信托财产 专户”及“南山集团-金圆统一证券-26 南K4EB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3、南山集团及金圆统一证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申请在本期可交换债券发行前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即将南山集团持有的共计 144,000,000 股标的股票划入“南山集团-金圆统一证券-26 南K3EB 担保及信 托财产专户”,将288,000,000 股标的股票划入“南山集团-金圆统一证券-26 南K4EB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合计约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3.76%;

4、担保及信托财产将以金圆统一证券名义持有,并以“南山集团-金圆统 一证券-26 南K3EB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及“南山集团-金圆统一证券-26 南 K4EB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作为证券持有人登记在公司证券持有人名册上;

5、在行使表决权时,金圆统一证券将根据南山集团的意见办理,但不得损 害本期可交换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上述手续完成后,南山集团证券账户持有公司1,470,912,584 股A 股股份, 约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12.81%;“南山集团-金圆统一证券-26 南K3EB 担 保及信托财产专户”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44,000,000 股,约占公司已发行股 本总数的1.25%;“南山集团-金圆统一证券-26 南K4EB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88,000,000 股,约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2.51%。

本次担保及信托登记完成后,南山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709,571,2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01%,通过质押专户、担保及信托专户合 计持有公司股份(含本次)2,148,97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5.63%, 占公司总股本的18.71%。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本期债券发行情况及后续进展,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9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