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2  江苏阳光(600220)公司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郁琴芬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162,1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9%。本次解除质押17,840,000股,剩余质押股份144,30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

89.00%。

??截至本公告日,阳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陈丽芬女士、郁琴芬女士、孙宁玲女士合并持有公司股份628,281,45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5.23%,合并已质押股份475,890,000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5.74%,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69%。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023年4月21日,公司接到股东郁琴芬女士有关部分股份质押解除的通知,郁琴芬女士将质押给余海立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7,84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0%,于2023年4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相关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解质情况

股东名称郁琴芬
本次解质股份17,84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1.0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0%
解质时间2023年4月20日
持股数量162,140,000
持股比例9.09%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144,300,0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89.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09%

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暂无后续质押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本次解质前累计质押数量本次解质后累计质押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阳光集团226,311,45412.69%220,590,000220,590,00097.47%12.37%
陈丽芬148,181,0208.31%19,351,02019,351,02013.06%1.09%
郁琴芬162,140,0009.09%162,140,000144,300,00089.00%8.09%
孙宁玲91,648,9805.14%91,648,98091,648,980100.00%5.14%
合计628,281,45435.23%493,730,000475,890,00075.74%26.69%

阳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陈丽芬女士、郁琴芬女士、孙宁玲女士合并持有公司股份628,281,45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5.23%。本次质押解除后,阳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已质押股份475,890,000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75.74%,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69%。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