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关于控股股东上层股权结构变更工商登记的提示性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上层股权结构变更工商登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公司于今日收到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来函,持有阳光集团99%股权的股东江苏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控股”)办理了股权结构变更的工商登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工商变更前的基本情况
本次变更工商登记前,陆克平先生在阳光控股的持股比例为66.7925%,陈丽芬女士的持股比例为27.2075%;王洪明先生的持股比例为6%。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人民币) | 持股比例(%) |
陆克平 | 33396.25 | 66.7925 |
陈丽芬 | 13603.75 | 27.2075 |
王洪明 | 3000 | 6 |
公司于2023年6月3日披露了《江苏阳光关于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陆克平先生与陆宇先生为父子关系,出于家庭内部安排,2023年6月2日,陆克平先生与陆宇先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陆宇先生受让陆克平先生持有的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阳光控股
66.7925%的股权及对应全部权益。
二、本次工商变更的基本情况
(一)陆克平、陆宇股权转让完成部分变更的情况
根据上述《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其中陆克平持有的阳光控股6.5%的股权工商变更至陆宇,陆克平持有的阳光控股60.2925%的股权目前相关质押解除手续尚在办理中,待质押解除手续办理完成后,再继续办理剩余股权的工商变更手续。
(二)阳光控股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变更的情况
陆宇对阳光控股增资3.1亿元,阳光控股注册资本:81000万元。
三、本次工商变更后的情况
本次变更工商登记后,阳光控股的股东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金额(万元人民币) | 持股比例(%) |
陆宇 | 31000 | 42.2839 |
3250 | ||
陆克平 | 30146.25 | 37.2176 |
陈丽芬 | 13603.75 | 16.7948 |
王洪明 | 3000 | 3.7037 |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7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