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2月19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王荣朝先生和独立董事袁文雄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荣朝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王荣朝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袁文雄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袁文雄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荣朝先生和袁文雄先生都未持有公司股份。
由于王荣朝先生和袁文雄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辞职申请生效前,王荣朝先生及袁文雄先生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定程序,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王荣朝先生和袁文雄生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