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今日收到公司董事王洪明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洪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王洪明先生的辞职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公司将尽快按照相关规定完成选举新董事等有关工作,王洪明先生将继续履职至公司选举出新任董事之日,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王洪明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