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第2页共8页
目录
会议须知 ...... 3
会议议程 ...... 4
会议议案 ...... 4
议案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4
议案二.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5会议材料附件 ...... 6
附件1: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6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1、本次大会设会务组,董事会秘书杨之豪先生具体负责会议有关各项事宜。
2、为能及时统计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持股总数,做好会务接待工作,希望拟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各位股东配合公司做好提前登记工作,并请登记出席股东大会的各位股东准时出席会议。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大会会务组查验合格后,方可出席会议。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4、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现场记名投票的各位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需对会议的所有议案予以逐项表决,在各议案对应的“同意”、“反对”和“弃权”中任选一项,选择方式应以在所选项对应的空格中打“√”为准。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将视为“弃权”。
5、股东参加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法定权利,同时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事先向大会会务组进行登记,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经大会主持人许可,会议主持人视情况掌握发言及回答问题的时间。
6、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分钟,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7、为保证会场秩序,请参会人员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安排,自觉遵守会场秩序。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本公司董事会拟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24日13点 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阳光科技大厦19楼会议室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24日
至2024年4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会议审议如下事项:
1、审议《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三、审议如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 主持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王荣朝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王荣朝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袁文雄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袁文雄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根据《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提名王峰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同时接替王荣朝先生担任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会提名陈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同时接替袁文雄先生担任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详见附件1,P6-8);
2、主持人:请各位股东对此议案进行审议;
议案二: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1、 主持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王洪明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王洪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提名曹秀明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同时接替王洪明先生担任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详见附件1,P6-8);
2、主持人:请各位股东对此议案进行审议;
四、股东发言及回答股东问题;
五、主持人:请与会股东对审议议案进行表决,填写表决票;
六、主持人:请与会股东及代表推选唱票人、监票人、统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七、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现场投票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
八、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九、主持人:请出席本次会议律师(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言;
十、主持人:请董事会秘书杨之豪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主持人宣布本次会议结束,请出席会议董事及相关人员签署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与会议记录等文件。
会议材料附件1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编号:临2024-018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4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董事应到7人,实到6人,董事长陆宇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高青化代为行使表决权和签字权。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会成员共同推举高青化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4年2月19日,王荣朝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王荣朝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袁文雄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袁文雄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提名王峰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同时接替王荣朝先生担任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会提名陈君先生为第九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同时接替袁文雄先生担任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于会议召开前对本议案召开了提名委员会会议,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峰先生、陈君先生的《履历表》等资料,我们对其任职资格、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我们认为王峰先生、陈君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其他情形。同意提名王峰先生、陈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024年3月26日,王洪明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王洪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提名曹秀明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同时接替王洪明先生担任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于会议召开前对本议案召开了提名委员会会议,经审阅董事候选人曹秀明先生的资料,我们对其任职资格、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我们认为曹秀明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同意提名曹秀明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4-019”号公告《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8日
附件:简历
(1)陈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工程师、江苏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曾任职于上海琳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现任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绩效事业部、造价咨询部技术副总监、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王峰,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曾任江阴市公安局民警、远闻(江阴)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江苏秉勤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3)曹秀明,男,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曾任江苏阳光集团测试中心内审员、计划技术部副部长,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任。现任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兼技术中心主任,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