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阳光5: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3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8月19日 以邮件等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李明凤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4-010
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的规定和公司章程;
(2)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的实际情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