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阳光5:有关关于公开招募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经营托管机构的公告的风险提示公告

查股网  2024-09-02  ST阳光(600220)公司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2证券代码:400224 证券简称:苏阳光5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关于公开招募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经营托管机构的公告》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关注到江苏谋盛律师事务所发布的《关于公开招募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经营托管机构的公告》(以下简称“《招募公告》”),现将《招募公告》披露如下:

一、《招募公告》内容:

“ 为防范和化解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以下简称阳光系公司)债务风险,维护全体债权人合法权利,积极支持阳光系公司纾困,阳光系公司所涉的21家债权金融机构共同组建了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融债委会)启动对阳光系公司的预重整工作,并推荐江苏谋盛律师事务所担任阳光系公司预重整引导人,协助金融债委会及阳光系公司全面开展资产核查、债权债务清理、企业经营监督等各项工作。

为维护阳光系企业运营价值及重整价值,最大限度保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有序推进预重整工作,本次拟通过公开招募的方式择优确定托管机构,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实现阳光系主营业务资产的保值增值。现就招募托管机构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阳光系公司基本情况

(一)总体情况介绍

阳光系公司是国家重点企业集团和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涉足毛纺服装、生态农林、大数据管理、海外矿业等产业,是中国纺织行业唯一获得中国世界名牌、中国质量奖的企业,承担着ISO国际标准化组织秘书处工作。以平均每天50多个面料新品的研发能力,始终保持国际先进水平;以平均每天10万米精纺呢绒、1万套西服的规模,位列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第223位、中国制造企业233位,是众多国际著名品牌的金牌供应商。

公告编号:2024-012 阳光系公司是国内知名的呢绒生产企业、薄型面料及服装生产基地。自主研发的阳光呢绒,有驼丝锦、哔叽、花呢、弹力呢绒、赛络纺呢绒、高支超薄及羊绒系列等 20余个大类,业内誉为“面料黄金”,同时也为国际一线品牌服装及品牌工作服提供配套服务、定牌生产。先后成为中国邮政、电信、移动、海关、远洋、检察院、法院、民航、银行、保险、证券等20多个行业和国内部分著名企业共计5000多家单位的行业装、行政装中标单位,同时也为51个国家的100多个品牌贴牌生产服装,包括阿玛尼、BOSS、LV等奢侈品牌。

(二)主营业务介绍

1. 服装业务板块

服装业务板块主要从事服装服饰的研发、制造、批发及零售业务,包括西服、衬衫、制服、礼服、职业装等,设计产能1万套/天,350万套/年。服装业务板块主要的业务主体为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阳光服饰有限公司、江阴中盛服饰有限公司、江阴中旭服饰有限公司等。

2.面料业务板块

面料业务板块主要从事高档精纺面料和粗纺羊绒面料的制造、销售,其中:

高档精纺面料的产能为2500万米/年,粗纺羊绒面料产能为250万米/年。面料业务板块主要的业务主体为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阳光呢绒服饰销售有限公司、江苏阳光后整理有限公司、江阴赛维毛纺织有限公司及境外阳光埃塞俄比亚毛纺织染有限公司等。

二、本次托管经营的范围

本次招募经营托管机构的托管范围为主营业务涉及的阳光系公司的全部日常生产经营事务及其他相关事务,其中涉及公众公司的需采取不影响该等企业独立性的监管措施。

三、招募目的与工作内容

本次招募经营托管机构的目的在于,公开招募托管机构对阳光系公司主营业务提供高质量经营的托管及监管工作,持续提升阳光系经营收益及利润,有效整合产业资源,维护企业运营价值以及重整价值,维护债权人、职工、企业等各方合法权益,实现多方利益多赢。如意向投资人参与本次托管经营的,既能维护企业核心资产价值,维护企业运营价值以及重整价值,又能给予意向投资人通过托

管经营对阳光系企业的主营业务板块进行充分尽调,增强重整投资信心。

具体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1.负责阳光系公司主营业务板块的全部生产经营管理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生产运营、产品开发与管理、招投标与销售、项目运营等相关工作;

2.向金融债委会及预重整引导人就主营业务板块的生产经营情况定期进行书面汇报,并接受金融债委会及预重整引导人的监督及审计;

3.完成金融债委会及预重整引导人交办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其他事项。

四、招募须知

(一)本次招募工作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托管机构,以接受各方监督。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报名的意向托管机构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二)最终中标的托管机构可以获得通过托管方式对阳光系公司深入了解及尽调的机会,但本次招募并不代表中标方可以在后续的重整程序中直接成为重整投资人,重整投资人的确定仍将采用公开招募的方式进行。

(三)本招募公告的编制目的是让意向托管机构对阳光系公司情况有所了解,本公告中的相关信息不排除未能完整描述阳光系公司的实际状况的可能,意向托管机构决定报名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意向托管机构可能需承担的有关责任和义务。

(四)本招募公告不适用《招投标法》,不构成任何承诺、要约或保证,不具备托管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五)对于报名的意向托管机构所需要的但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阳光系公司的信息、数据、资料、报告等,报名托管机构需要遵守保密义务,除用作内部分析和制作投资方案外,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另作他用,否则有权取消其托管机构资格,并要求赔偿损失。

(六)本招募公告的编制权、最终解释权属于预重整引导人。

五、招募方案

(一)报名条件

1. 本次托管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托管机构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企业,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 意向托管机构财务状况良好,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

3. 意向托管机构需承诺: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未有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且处于持续状态;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最近未列入失信行为人;公司资产或股权未被查封、冻结等。

4. 有参与破产重整经验、托管经验或类似产业的从业经验和管理经验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 有意向参与阳光系企业后续重整投资的意向托管机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但本次招募并不代表中标方可以在后续的重整程序中直接成为重整投资人,重整投资人的确定仍将采用公开招募的方式进行。

6. 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联合参与经营托管招募的,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且需同时符合上述第1、2、3项资格条件。

(二)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 意向托管机构的主体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意向托管机构基本情况介绍;(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及身份证复印件;(4)授权委托材料,含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5)财务状况良好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近三年的财务报表等;(6)董事会、股东会等有权机关作出的同意参与本次经营托管机构招募的决议原件;(7)书面承诺函,承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且未涉嫌其他重大行政违法行为或被追究刑事责任;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意向投资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8)其他关于意向托管机构的相关资质、业绩材料等。

2. 参与托管经营申请书,需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意向托管机构公章。

3. 经营托管方案,应当包括:(1)意向托管机构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名单以及拟任职岗位资质证明;(2)意向托管机构参与本次托管的优势及相关证明;

(3)托管经营的经营管理详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第一,托管模式。本次托管方式可采取租赁经营、承包经营或者受托经营的方式,如采取租赁经营、承包经营方式的,需对企业全部的生产运营成本进行托底承诺,并明确租金支付标准或者利润分配标准;如采取受托经营方式的,需

公告编号:2024-012明确受托人是否收取托管期间的报酬以及相应的报酬标准。

第二,托管期限。意向托管机构需明确托管期限,金融债委会及预重整引导人有权提前解除托管协议,意向托管机构承诺在托管期限届满或者在托管协议提前解除时无条件履行交接义务并退出。

第三,托管履约担保方式。意向托管机构需明确是否支付履约保证金及金额以作为托管机构托管期间的履约保证,意向托管机构采取其他履约担保方式的需进行说明并提供相应材料。

第四,托管计划。意向托管机构应当根据阳光系公司主营业务板块的实际情况,提出关于主营业务板块的原料采购、产品生产、销售托管或监管方案、职工权益保障方案、安全生产方案等,提出有关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可能产生的生产经营成本等共益债务的解决路径及方案。

(三)评审方案

1. 报名人按要求向金融债委会提供完整的报名材料后,预重整引导人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并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向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送达入围通知。

2. 如有多家报名人通过初审并进入评审的,将由金融债委会及预重整引导人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审。若仅有一家报名人报名的,金融债委会及预重整引导人有权根据其提交的参选方案等决定是否启动二次招募或终止招募托管机构工作。

3. 最终中标结果的通知:最终中标结果由金融债委会及预重整引导人以书面方式告知中标人,其他参选机构不再另行告知,相关材料不再退回。

六、报名事项

1. 报名材料要求纸质版装订成册,一式八份。

2.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9日17时前。

3. 报名材料递交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陶新路18号20楼办公室。

4. 报名联系方式:联系人:江律师、耿律师,电话15716170122、17751499231。

七、特别说明

1. 在后期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时,在同等条件下,托管经营机构享有作为阳光系企业重整投资人的优先权,但本次招募并不代表中标方可以在后续的重整程序中直接成为重整投资人,重整投资人的确定仍将采用公开招募的方式进行。

2. 意向托管机构被正式确定为托管机构后应按照预重整引导人指定时间内

签署托管协议,书面托管协议由金融债委会及预重整引导人拟定的模版为基础,报名后视为意向托管机构完全同意相关条款。

江苏谋盛律师事务所2024年8月30日”

二、风险提示:

公司将关注该事项后续进展,同时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预重整或重整等阶段具有重大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