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阳光5: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关于子公司收到履行抵押担保责任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1)、于2024年
月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披露《关于收到执行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4)、于2024年
月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披露《关于公司部分资产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5)、于2024年
月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3),相关案件情况详见上述公告。近日,公司收到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发来的(2024)苏0281执6876号《执行裁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执行案件的基本情况
执行各方当事人:
申请执行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被执行人: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江苏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陆克平被执行人:
郁琴芬
二、《执行裁定书》的相关内容
公告编号:2025-00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第二百五十八条、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裁定如下:
一、被执行人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阴金帝毛纺织有限公司100%股权归买受人安踏体育用品集团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50000796086785C)所有,上述股权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安踏体育用品集团有限公司时起转移。
二、买受人安踏体育用品集团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本次执行裁定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执行裁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尚不能确定,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发来的(2024)苏0281执6876号《执行裁定书》。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