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阳光5:关于逾期贷款、冻结资金、累计诉讼的进展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逾期贷款、冻结资金、累计诉讼的进展公告
一、逾期贷款的基本情况受宏观行业环境、银行融资环境变化等影响,经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查询最新的《企业信用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逾期贷款本金约42,120.02万元,逾期利息及罚金约1,412.44万元,子公司江苏阳光新桥热电有限公司逾期利息7.16万元,总额为43,539.62万元。占公司2023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22.14%。以上逾期贷款情况数据未经审计,与最终审计结果可能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现时逾期贷款的情况。
二、冻结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自查,因涉及诉讼等原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合计15个美元银行账户被冻结或止付约421.79万美元,合计37个人民币银行账户被冻结或止付约3317.98万元。以上冻结资金情况数据未经审计,与最终审计结果可能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现时冻结资金的情况。
三、累计诉讼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已披露过的诉讼案件外,公司近期累计新增收到法院法律文书涉及的案件金额(本金)合计为318.8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申请人
申请人 | 法院 | 诉讼事由/阶段 | 金额(本金) |
常熟市纱管厂 | 江苏省常熟市人民 | 买卖合同纠纷/判决及 | 40.33万元 |
公告编号:2025-021
法院 | 执行 | ||
无锡市兰翔胶业有限公司 |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 合同纠纷/诉前财产保全 | 32.12万元 |
上海雅运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买卖合同纠纷/判决 | 132.22万元 |
扬州市迎新纺机器材实业有限公司 | 江苏省仪征市人民法院 | 买卖合同纠纷/判决 | 40.22万元 |
常州禹水化工有限公司 |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 买卖合同纠纷/判决 | 73.99万元 |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上述事项可能导致公司融资能力下降,并可能面临诉讼及资产冻结等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公司信息以在该渠道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