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阳光5: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6-06-10  ST阳光(600220)公司公告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判决书的日期:2026 年6 月10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12 月27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埃塞俄比亚联邦民主共和国联邦高等法院

(五)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 年12 月27 日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披露《关于子公司收到起诉书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相关案件情况详见上述公告。

公司于2026 年6 月10 日收到埃塞俄比亚联邦民主共和国联邦高等法院(以 下简称“埃塞法院”)发来的判决书(案号:325475)。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江苏宝力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3、 被告

姓名或名称:阳光埃塞俄比亚毛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埃塞”)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子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原告于2024 年12 月因未付工程款事项起诉阳光埃塞,并于2026 年2 月向 埃塞法院提交修改后的起诉状,于2026 年3 月向埃塞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请求 对注册在阳光埃塞名下的位于阿达玛工业区内的纺织厂进行禁止令限制。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要求被告支付剩余款项人民币103,337,678 元,按诉讼当日汇率折算为 1,550,065,173 比尔,并支付给原告以9%利率计算的相应利息。

2、要求被告支付诉讼过程中产生的法官费用、律师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和此案件的损害赔偿。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因原告于2026 年2 月修改并提交的起诉状并非由原告或通过埃塞俄比亚《民 事诉讼法典》第93 条规定的法定代理人签署并提交,埃塞法院认定该起诉状未 遵循提交申请的法定程序,判决如下:

1.鉴于起诉状在提交形式上存在程序性缺陷,埃塞法院认为无需再审查诉讼 当事人提交的其他申请。

2.本判决书于预定日期拟定,并于2026 年6 月8 日(埃塞俄比亚时间)通 知各方当事人。

3.鉴于修改后的起诉状并非由原告本人或通过其法定代理人签署并提交,本 案做结案处理,案卷退回档案室。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于2025 年12 月15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签订租赁协议书的议案》,将阳光埃塞现有的厂房、土地、设备出租给江阴市雅 顺服饰有限公司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 议公告》、《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签订租赁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1、 2025-102)。本次诉讼事项对该笔租赁交易的影响尚不能确定,公司将根据法律 法规、诉讼及租赁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尚不能确定。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对此案件与有关部门采取相关法律措施。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 n),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案件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谨慎投资。

六、备查文件目录

埃塞俄比亚联邦民主共和国联邦高等法院发来的判决书(案号:325475)。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10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