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控股: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21  海航控股(600221)公司公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之

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及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之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为亏损且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股东回报、盈利状况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情况;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做出的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之独立意见

该薪酬分配方案符合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法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制度,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三、关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存贷款业务之独立意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在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简称“财务公司”)的贷款余额为0元,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0元。

受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总体债务风险影响,财务公司于2021年3月13日被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省高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2021年10月31日,海南省高院已裁定批准《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

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以下简称《实质合并重整计划》)。

2022年6月17日,公司前期存放于财务公司的存款及保证金金额,已根据《实质合并重整计划》取得对应海航集团破产重整专项服务信托计划普通类信托份额,并以信托份额评估价值列示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司已不存在财务公司存款。

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之独立意见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公司现阶段生产经营情况需求,并在经营活动中得以有效执行。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我们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示同意。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晓辉、朱慈蕴、戴新民、吴成昌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