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控股: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实施公告

查股网  2025-05-07  海航控股(60022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证券简称:海航控股、海控B股编号:临2025-038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海航航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技术”或“债务人”)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控股”或“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海航技术在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支行(以下简称“海南农商行”)申请的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海航技术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35亿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特别风险提示:海航技术资产负债率已超过70%,且公司对外担保余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共享金融机构授信资源,满足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子公司2025年互保额度的议案》,批准公司与控股子公司2025年的新增互保额度为158.00亿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13.00亿元,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45.00亿元,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经营层在互保额度内办理具体担保手续,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披露的《关于与控股子公司2025年互保额度的公告》(编号:临2024-107)。公司子公司海航技术为满足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向海南农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025年4月30日,公司与海南农商行签署《海南农村商业银行保证合同》,为海航技术向海南农商行申请的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海航技术就前述担保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的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海航技术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35亿元。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33亿元,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2.68亿元。本次担保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海航航空技术有限公司

(二)法定代表人:谢世伟

(三)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海口空港综合保税区一站式飞机维修基地(一期)6号楼308室

(四)注册资本:

374,617.22万元

(五)经营范围:为国内外用户维护、维修和翻新航空器、发动机(包括辅助动力装置)和其他附件;为国内外航空公司提供机务勤务保证,派遣人员提供维修和技术服务;机队技术管理及其他工程服务;校验服务;发动机、附件和其他部件的分包管理;人员培训;技术咨询;维修开发;地面设备及设施的设计、制造、修理、管理及物流服务;航空器材的设计、制造、仓储、物流、销售以及航空器材保障和管理服务;资产管理(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六)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

日,海航技术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78.72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为0.39亿元人民币;2024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48.98亿元人民币,净利润-1.32亿

元人民币。

(七)海航技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所持权益比例为68.07%。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1.债权人: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支行2.保证人: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4.担保事项:海航控股与海南农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海航技术(债务人)与海南农商行海口支行签署的编号为海南农商银行海口支行2025年保字第

号的《海南农村商业银行保证合同》项下向海南农商行海口支行申请的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5.担保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案件调查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等一切费用)、加倍支付的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6.保证期间:

)如主合同为贷款合同的,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贷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的,则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实际垫款之日起三年。(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函的,则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实际履行担保责任之日起三年。(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理的,则保证期间为保理合同约定的回购价款支付之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必要担保,被担保企业具备正常的债务偿还能力,且其已为担保事项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的反担保,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造成不良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已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子公司2025年互保额度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互保额度内办理具体担保手续。本次担保在公司2025年度担保授权额度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24.01亿元,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24.01亿元,占上市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05.63%。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五月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